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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怀玉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我是湖北麻城的,我想问一下双女户农村户口的建房有没有什么优待政策?

    答:双女户的政府每年会补几百元钱给你们的,在小孩子读书方面有点优待,至于建房子方面是木有补助的,只能自己掏钱了

  • 答:真佩服,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姐,还是劝您自己别租出去,在青岛租房子住吧

  • 嵛景华城三期12#楼的准确开盘时间

    答:这样看开发商具体时间。

  • 汉口北中国家具cbd商铺房产证什么时候办下来

    答:您好,您需要弄清楚您现在办不了产权的原因,咨询开发商弄清缘由。听说家具cbd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用于商业用途,办证是比较麻烦,你要看开发商是怎么解释。

  • 借给别人房契的那个问题

    答:怎么不能回复啊,我问过别的律师他说;借我房契贷款的那是还不上银行贷款后,我还上才可以起诉他。是这样吗?他借我房契时没书面签字说要4年内还给我,只有借房契书面签字

  • 请问房贷49万贷款30年每月应该还多少?谢谢

    答:按照现行基准利率6.55%打8.5折进行估算,到明年您大概每月还款2799.13元

  • 地基上已有房屋,还可以分地基吗

    答:1.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各地方规定会根据本地区的状况有所不同,但是男女权利平等是受到我国<<宪法>>保护的.2.由于不知你的所在地,只好将北京的相关政策简单介绍一下.<<北京市集体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拆迁补偿的规定.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九条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第二十条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四条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附旧址复垦计划,经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菜地的,还须参照《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第八条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县土地管理机关备案;占用耕地的,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区、县土地管理机关审核,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村民全家迁出本村或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另有住房的,其原宅基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应由原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也可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第十条位于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村镇,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并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设村民住宅楼,但不得进行土地和房屋开发经营。第十一条非法占地建房,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批准的,责令建房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房屋。干部利用职权,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地建房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理外,并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二条土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法。审批机关越权审批的,批准文件无效,除由建房者拆除所建房屋,退还占用的土地外,对审批机关的直接责任人或主管负责人应追究行政责任。村民所受到的损失,由越权审批机关赔偿。对徇私偏袒、弄虚作假、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由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 郭杜镇金堆城小区门口适合干什么

    答:这个你在旁边坐个调研,不就可以。看缺什么就做什么;勒

  • 依现最新政策,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满足什么条件方可办理预售许可?

    答:必须要封顶才能拿到预售许可证

  • 在湖北武汉新洲建栋房子要多少钱??

    答:如果不考虑土地、规费、室外费用的话,1000元/平方左右。自建和全包价格相差不会很大,但全包你要监管材料和质量。

  • 评估价格能改吗

    答:可以改。找专业的评估公司。

  • 我户口是武汉集体户口,女朋友户口在随州,请问我购买二手房的话,房产证上可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答:要在武汉有一年的社保,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只要是能用钱办到的事就不叫事,我前段时间就在做二手房,找熟人给点好处费,他们包给你搞到一年的社保或纳税发票。

  • 夫妻二人住在廉租房,妻子没有武汉户口,如果离婚,妻子可以拥有这套廉租房吗?

    答:申请廉租住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二、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取得我区城市户口且在我区实际居住;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赞同0评论

  • 快倒塌的房子怎么办

    答:信访反映补偿不到位问题。

  • 应届毕业生,北京工作,年底想在武汉主城或郊区按揭买房,据说不符合武汉购房资格,是的吗?有什么办法?

    答:第一。在武汉市有一年以上社保。在有纳税票据,户口的话。要买新房90平方以上,50万以上,可以落户。

  • 我就是问一下我是第三房主怎样办房产证原先是票子

    答:你是办证之前改名,需要开发商配合。

  • 建昌卡斯迪亚住房物业费怎么算的

    答:那我来告诉你:卡斯迪亚的房子没问题只是他们的谣传而已,只是说每个人的心理问题。当你买到好的东西的时候就会慢慢的把他淡忘而当你买到不不好的或者说买的东西有问题的时候却能把她铭记在心。就是这样!!

  • 刘家湾会拆迁吗?

    答:去强改办了解哈。要拆迁的话也快、。

  • 怎样可以清除地板砖表面渗出来的水

    答:可能是地砖下面有水往上渗,渗了水的地砖颜色会不一样。不可能是水泥印

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